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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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拥有浙江聚珍园食品有限公司等五户不良债权及从权利。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述五户债权本金余额30995728.76元,利息67408222.71元,代垫费用197740.00 元,债权详细情况如下:
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代垫费用 | 保证人 | 抵押物 |
1 | 浙江聚珍园食品有限公司 | 17880000.00 | 18556315.44 | 5000.00 | 龙泉市宏辉食品有限公司、程汉友、程月琴、程学松、刘金娥 | 抵押物为浙江聚珍园食品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龙泉市大沙五金汽配科技园的工业房地产,其中土地面积为12094.66平方米(约18.14亩),房产面积为16852.68平方米。最高抵押金额人民币2607万元。 |
2 | 丽水市鑫兴钼业有限公司 | 390228 | 34823824.03 | 167740 | 舒军玲 | / |
3 | 浙江双海光电有限公司 | 8807583.87 | 11345087.51 | 5000.00 | 浙江浩洋娇子车业有限公司、鲍亨章、沈海滨 | / |
4 | 浙江佳瑞竹业有限公司 | 0 | 126406.83 | 0.00 | 浙江一棵树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潘连华、刘振环 | / |
5 | 丽水市祥乐商贸有限公司 | 3917916.89 | 2556588.90 | 20000.00 | 丽水市莲都区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叶大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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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金、利息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五户债权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毛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 0571-87832181、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6895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林女士 0571-8783675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