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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4-04-0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拥有对上海智富茂城置业有限公司、沈阳五洲城建材广场有限公司债权及相应从权利,拟进行公开处置(单户或组包),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挂牌转让、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截至2024年3月21日(基准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地区

债务人

本金(元)

担保方式

保证人

1

上海市

上海智富茂城置业有限公司

692,902,000.00 

保证担保、上海市普陀区商办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智富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丁勤富、严悦文

2

沈阳市

沈阳五洲城建材广场有限公司

308,522,554.15

保证担保、沈阳市苏家屯区建材及酒店用品展览中心、陶瓷展览中心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上海智富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丁勤富、严悦文

注:1、清单中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保证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务本金余额,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一、交易条件
交易对象信誉好,有付款能力,需按我分公司要求支付转让价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三、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四、特别声明

1、本户债权资产系我分公司受让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相关主债权及从权利(包括抵押物现状和登记情况以及诉讼执行进展等)以基准日现状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五、受理公示事项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女士 021-63265960、卢先生 021-63265633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15号7层

六、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326 8597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15号7层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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