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
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简称“华融山东分公司”)与济南泰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山东Y15210134-1号),华融山东分公司已将对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 法转让给济南泰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融山东分公司现公告通知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济南泰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4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清单
基准日: 2021年9月20日 金额单位: 人民币 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金 |
利息 |
其他债权 |
担保人 |
担保物 |
对应合同 |
判决案号 |
1 |
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 |
39,399,997.11 |
30,928,019.52 |
295,074.00 |
山东冠洲鼎鑫科技板材有限公司;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张昭、王娟 |
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设备 |
[2020]年[6]月[19]日,甲方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了编号为广发2020-005号的《债权转让合同》 |
(2019)鲁01民初3261号 |
2 |
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53,620,113.20 |
403,878.00 |
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张昭、王娟 |
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设备 |
[2018]年[8]月[29]日,甲方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2018年转让字第01号《债权转让合同》 |
(2018)鲁01民初2048号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其他债权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