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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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下称“我分公司”)拥有中城投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1户不良债权资产,本金1.9亿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19年10月31日,我分公司对中城投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9,000.00万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合计金额6,476.52万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合计金额25,476.52万元。担保措施:通辽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哲理木广场改造地下工程部分的33,969.14平米的商铺为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尚未办理抵押变更登记);通辽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位于通辽市哲理木广场西侧的至尚京都项目用地11,462.14平米的土地使用权承诺抵押;通辽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吴超杰以其所持有的京都地产84%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2、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处置方式及公告期
单户整体处置。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开竞价等。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梅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351-4603017、4603019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52号
邮编:03000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51-4603076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5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