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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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签署的《中信合受资转2018-01号资产包资产转让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债权、担保权利、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债权、利息及罚息债权、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追索权等)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19年3月22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联系人:张乐群
联系电话:0551-62662570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211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联系人:郭胜
联系电话:0551-62898236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396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2018年7月31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及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有关规定为准。
附:公告清单
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 | |||||
借款人全称 |
贷款行 |
币种 |
本金余额(元) |
利息余额(元) |
担保人(含抵押、质押、保证方式等)或其他义务人 |
巢湖亚父农副产品批发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分行 |
人民币 |
20,000,000.00 |
2,523,505.00 |
房胜勇、宋惠娟 |
芜湖市汉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芜湖分行 |
人民币 |
17,997,873.00 |
7,972,657.00 |
杜孝明、李薇 |
芜湖市双翅实业有限公司 |
芜湖分行 |
人民币 |
242,875,000.00 |
40,374,102.00 |
任金荣、翟珍香、上海正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芜湖永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正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恒诺装饰广告有限公司、芜湖市众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