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中国
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瑞华国银”)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称“中国华融广东分公司”)于2019年1月4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瑞华国银合同编号:GD2018LHST005],瑞华国银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金融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包括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广东分公司。
现瑞华国银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中国华融广东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广东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瑞华国银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即墨市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滨海公路169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20-83786666转2224
中国华融广东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9楼
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020-3703155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83284691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19年3月21日
附:公告清单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贷款本金余额(人民币元,截至2018年12月12日) |
利息 |
借款合同编号 |
保证人情况 |
抵质押物情况 |
诉讼情况 |
1 |
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029,270,000.00 |
176,926,826.22 |
36020044-2013年(白云)字0077号、36020044-2013年(白云)字0078号、36020044-2013年(白云)字0079号、36020044-2013年(白云)字0080号、36020044-2013年(白云)字0091号、36020044-2013年(白云)字0095号、 |
蓝文彬 |
无 |
破产清算中 |
2 |
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119,548,570.66 |
五羊支行2003年五羊字第0006号、五羊支行2003年五羊字第012号、五羊支行2003年五羊字第0034号、广州工行五羊支行2009年固字第002号 |
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嘉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股权质押。1、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公路29.3%收费权作质押担保2、江珠公司股东新长江公司和嘉茂公司分别提供所持有的江珠公司50%和10%股权作质押。 |
已起诉未判决 |
3 |
广州苍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6,980,804.90 |
9,728,907.03 |
一支行2003年小企字第044号 |
广州景宏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增景物业有限公司、越瑞屏、刘伯水 |
抵押物位于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时代广场4楼商铺,建筑面积3290.28平方米。 |
强制执行中 |
4 |
广州市景泓五金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
0.00 |
4,821,732.52 |
一支行2014年小企字第027号 |
李建芳 |
无 |
执行终结 |
5 |
广州市中健行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
40,000.00 |
995,935.23 |
一支行2013年小企字第034号 |
马生辉、李青 |
无 |
强制执行中 |
6 |
广州梵莎商旅服务有限公司 |
774,270.73 |
409,901.49 |
工行花城支行2013年借字第119号 |
廖静华 |
无 |
执行终结 |
7 |
肇庆流金岁月贸易有限公司 |
9,168,833.51 |
5,521,102.02 |
2015年国内订单字第026号《国内订单融资协议》 |
叶志华及其配偶梁丽英、叶灿坚及其配偶李焕珍,叶灿方、肇庆昊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执行终结 |
8 |
佛山市富士宝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222,206.70 |
581,003.48 |
佛山分行南庄支行2015年短字第002号 |
佛山市禅城富士宝医疗保健有限公司、佛山市华泰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富士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陆社本、谭爱结 |
无 |
破产清算中 |
9 |
惠州市路路通家具有限公司 |
5,734,079.01 |
10,734,372.47 |
惠州行江南支行2012年流贷字第0827号 |
刘静华、黄贤明 |
无 |
执行终结 |
10 |
惠州市扬美玉器加工有限公司 |
0.00 |
4,788,609.03 |
惠州行江南支行2012年流贷字第1002号 |
吴旭能、黄惜明、刘静华、黄贤明 |
无 |
执行终结 |
合计 |
/ |
1,478,190,194.85 |
334,056,960.15 |
|
/ |
/ |
/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12月12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按相关债权文本或生效法律文书的约定或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或在交易基准日后协商变更承债主体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各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瑞华国银或华融资产广东分公司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书的约定/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