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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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与长治市中天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与长治市中天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山西Y04180017-1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已将其依法享有的下列清单中的债务人、各担保人与其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相应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长治市中天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根据《资产转让协议》中交易基准日(即2017年9月10日)的规定,本公告所示利息为截止该基准日所计算的孳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数额。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孳息数额应计算至其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不以交易基准日利息为限。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长治市中天汽车实业有限公司特此公告通知债务人、各担保人。
长治市中天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作为资产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清单中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长治市中天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担保义务。
特此公告。
地区 |
债务人 |
本金(元) |
利息、罚息、 复利(元) |
担保人 |
长治 |
东风汽车公司长治销售技术服务站 |
5,908,836.45 |
11,431,977.28 |
长治市东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天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飞路汽车贸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天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汽车修理厂东风汽车修理分厂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长治市中天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