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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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营口万强贸易有限公司及营口再创物资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拟进行公开打包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21日,上述不良债权尚欠本金共23,760,523.63元,利息共3,254,896.98元,孳生息共6,867,041.34元,债权总计33,882,461.95元。
截至2018年12月21日,上述不良债权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债务人(主债务人) |
担保人 |
抵押情况 |
本金(元) |
利息(元) |
孳生息(元) |
债权总额(元) |
1 |
营口万强贸易有限公司 |
辽宁营口环渤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夏加寅、张昌文、张昌存、营口环渤海置业有限公司 |
营口环渤海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老边区路南镇钢铁村的45,241.30平方米商业用地 |
12,380,2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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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0,7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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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6,6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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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47,6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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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口再创物资有限公司 |
辽宁营口环渤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端赖、郑国应、张昌存、营口环渤海置业有限公司 |
11,380,2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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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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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0,3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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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4,8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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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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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60,523.63 |
3,254,896.98 |
6,867,041.34 |
33,882,461.95 |
风险提示:
本次处置为债权转让,并非转让对应的已抵押实物资产。实物资产的实现,由债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债权交割以现状为准。
本交易项下的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四、处置方式:公开处置。
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24-86285858-311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024-86284760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19年2月1日
债权详细信息,请投资者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