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收购的温州维奥鞋材有限公司债权、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收购的浙江兴德电子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我分公司拟以公开竞价方式对上述债权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
截至本次债权转让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温州维奥鞋材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56,791,338.14元,暂计至2015年3月21日的利息为11,594,967.31元。本户债权由温州市申宝鞋业有限公司、卢敏、叶数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温州维奥鞋材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温州鹿城区中国鞋都产业园区三期63号地块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其中建筑面积9420.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4331.76平方米。卢敏、叶数蕉以名下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887号1106-1108号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面积分别为140.35平方米、140.35平方米、157.19平方米。
截至本次债权转让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浙江兴德电子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26699754.34元,暂计至2017年4月30日的利息为5843203.39元。本户债权由许戒骄、倪宗兴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浙江兴德电子有限公司以位于乐清市淡溪镇街头村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其中建筑面积16846.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246.33平方米。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等公开处置方式。
公告有效期限:温州维奥鞋材有限公司债权债权公告有效期均为自2017年11月15起至2017年12月5日止。
浙江兴德电子有限公司债权公告有效期均为自2017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11月28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公告期内还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汪先生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债权清单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借款人(主债务人) |
本金余额(截至公告日) |
收购基准日 |
截至收购基准日利息 |
保证人 |
抵押情况 |
1 |
温州维奥鞋材有限公司 |
56,791,338.14 |
2015/3/21 |
11,594,967.31 |
温州市申宝鞋业有限公司、卢敏、叶数蕉 |
1、温州维奥鞋材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温州鹿城区中国鞋都产业园区三期63号地块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其中建筑面积9420.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4331.76平方米。 2-4、卢敏、叶数蕉以名下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887号1106-1108号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面积分别为140.35平方米、140.35平方米、157.19平方米。
|
2 |
浙江兴德电子有限公司 |
26699754.34 |
2017/4/30 |
5843203.39 |
许戒骄、倪宗兴 |
浙江兴德电子有限公司以位于乐清市淡溪镇街头村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其中建筑面积16846.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246.33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