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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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下列债权资产进行组包或单户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情况(截止基准日2017年2月1日)
债务企业名称 |
本金(元) |
利息(元) |
担保方式 |
抵押物所在地 |
抵押物类别及面积 |
珙县宏廷商贸有限公司 |
9,717,495.00 |
1,115,539.19 |
抵押保证 |
珙县 |
第三人罗秋芳、熊万里 位于珙县巡场镇友谊路122号的住房共计4幢,建筑面积3723.77平方米,出让土地面积4348.53平方米作抵押。罗宏伟、王吉芬、罗正军保证担保。 |
珙县鑫友运输有限公司 |
4,827,609.66 |
907,138.45 |
抵押保证 |
宜宾、珙县 |
抵押物一:罗联芝单独所有,位于宜宾市翠屏区莱茵河畔香街四段南段2幢1层89号商用房,建筑面积:122.29㎡,抵押物二:罗联芝单独所有,位于宜宾市临港大道一段8号太阳岛16幢1单元-1层1号住房,建筑面积:109.22㎡,抵押物三:罗联芝单独所有,位于珙县巡场镇环城路北一段6幢1楼2号商用房,抵押物四:罗联芝单独所有,位于珙县巡场镇环城路北一段6幢2楼1号住房,抵押物五:罗联芝单独所有,位于珙县巡场镇环城路北一段6幢3楼1号住房,抵押物六:吴少兵单独所有,位于珙县巡场镇新桥支行B1幢6楼D号住房,抵押七:吴少兵单独所有,位于珙县巡场镇新桥支行B1幢5楼A号住房。抵押物三至七面积合计758.18㎡。抵押八:罗联芝单独所有,位于珙县巡场镇滨河东街北二段98号4幢3单元1楼2号住房。抵押九:黄波、何希所有,位于珙县巡场镇滨河东街北二段98号4幢3单元7楼2号住房。抵押物十:喻中焰所有的,位于珙县巡场镇捷达路6幢4单元7楼1号住房。抵押物八至十面积合计518.01㎡。黄大勇、黄波、何希提供保证担保。 |
四川国砫豆制食品有限公司 |
17,697,450.12 |
1,227,481.86 |
抵押保证 |
南溪区 |
债务人自有的位于宜宾市南溪区南溪镇黄泥村二社的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共计面积3911.35平方米及对应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13407.75平方米抵押。以及位于宜宾市南溪区南溪镇黄泥村二社的生产用房共计面积8073.14平方米及对应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29597.24平方米抵押。陈国柱、郑辉、陈飞、卿兰 提供保证担保。 |
合计 |
32,242,554.78 |
3,250,15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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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交易日止的利息一并转让;资产状况以买受人自行实际调查判断为准,我公司接受意向投资者咨询了解。
二、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三、投资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处置方式: 拟以公开竞价方式对外转让本次公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等方式。
五、公告日期及有效期: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征询或异议。
六、联系方式:请对上述资产有意向的竞买者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杨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86516526、028-8651142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总府路35号总府大厦19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8-8651652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