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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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拥有对金华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17年8月31日,债权本金9000万元、利息及罚息5122.25万元,合计14122.25万元,违约金按逾期未支付部分的本金及利息的千分之一/天计收。该债权项下担保情况为:以金华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金华市婺州城市广场25,261.37平方米商业店铺(D号楼1-3层)提供抵押担保;林作楷及其配偶陈冬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华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50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
二、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四、处置方式:公开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拍卖等。
公告有效期限: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7年10月24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0791-86648956
邱先生,联系电话:0791-8664894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联系电话0791-86648926。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铁街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