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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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太原酒厂债权,截至2014年2月21日,债权本金3,115,232元,利息2,762,800.56元,本息合计5878032.56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债务人 |
担保人 |
担保类型 |
本金(元) |
利息(元) |
太原酒厂 |
太原食品饮料厂、太原玻璃瓶厂 |
连带责任保证 |
3,115,232 |
2,762,800.56 |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期内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殷女士、李先生,联系电话:0351-460276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51-4603076,联系人:张女士。
地址:太原市康乐街5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山西省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