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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办公楼房屋修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3-11-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办公楼房屋修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办公楼房屋修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街特1号银泰大厦

  (二)项目概况:银泰大厦1层及20至22层,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建筑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层高:3.1米。含拆除工程、清运工程;结构墙柱修缮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新建工程(新建土建墙体等改扩建工程);外墙体防水工程、结构给排水工程(含室内、室外)、屋面修缮工程;楼宇配电工程(动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新建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智能弱电工程(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网络系统、通讯系统);外立面铝合金门窗更换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厕浴隔断等建筑配件;中央空调工程、办公家具及设备等概算投资780万元。

  (三)招标范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办公楼房屋修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本EPC总承包为一个合同包,进行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工作,具体如下:

  以“交钥匙”方式完成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所涉及的设计、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造(含甲方和监理的临时办公设施)、竣工试验、工程竣工验收、设施设备操作培训、项目整体移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移交归档,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EPC总承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四)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其中设计工期1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75个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即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要求。其中消防工程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近三年至少完成过2项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联合体投标以施工方业绩为准。

  (四)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执证上岗,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劳动合同)。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劳动合同)。

  以上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五)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原则上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其中牵头人为施工方,项目经理由牵头人人员担任;

  2.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八)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无亏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三)发售方式(特别注意):请投标人购买标书前先至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注册并完善相关流程,投标人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在平台登录或注册账号(如投标人已有中招联合账号请直接登录,如没有账号请点击供应商入口,再点击立即注册,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图像清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平台注册需人工审核,请收到短信通知或提交3小时后登录查看是否注册成功);

  2.投标人登录成功后点击寻找商机搜索项目名称或者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编号为TC开头);

  3.投标人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

  4.投标人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在线下载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10:00时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75号国控.紫阳广场B座6楼603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采用合格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www.chamc.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联系人:闵先生

  电话:1323710148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75号国控.紫阳广场B座6楼603室

  联系人:汪帆、田斯琦、方雨

  电话:027-87592966、027-86602781

  注释: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所指的“近几年”,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从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如投标截止之日为2023年12月31日,近三年指2020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以此类推。有特别说明的从说明。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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