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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告

补充购置空气净化器集采项目询价公告

2021-12-27

  我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开展补充购置空气净化器集采项目采购,特邀请合格报价人报价。具体通知如下:

  1. 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补充购置空气净化器集采项目

  项目编号:2021-017

  评分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资金情况: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2.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时间: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免费,回函参与本项目后,我公司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贵公司询价文件。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17:00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贵公司在规定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回函。

  3. 询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中国华融大厦。为避免提交文件迟到,请预留出充足时间,确保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提交地点。

  也可通过邮寄方式,请将询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中国华融大厦(因邮寄需要时间,为避免延期提交文件,请预留出充足时间,截止时间以我公司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我公司将予以拒绝。

  4. 现场评审安排

  本项目不安排现场开标,请贵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询价小组如有疑问,将以电话形式与贵公司咨询。

  5. 报价文件编制

  请贵公司就本项目制作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独立胶装成册,密封于文件袋内。报价文件应准备正本1份、副本2份,并明确标明“报价文件正本”、“报价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 响应有效期

  报价文件自提交截止时间起12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7. 注意事项

  7.1 本项目费用以合同规定的协议价格为准,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7.2 我公司对贵公司提交的报价文件保密,恕不退还。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好为、董菲

  联系人地址: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联系方式:010-59618011、010-59619132   

  lihaowei@chamc.com.cndongfei@chamc.com.cn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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