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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4-04-22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兰州大洋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七户企业不良债权资产以单户或组包方式公开实施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信息

     债权基准日:2024/4/20                                                                                                                                   单位: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余额 利息 代垫费用 孳生利息 债权合计 保证人 抵押物
1 兰州大洋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0.00 1,790,411.55 0.00 36,786,500.00 118,576,911.55 新化县九条槽铜钨矿业有限公司、吴长安 抵押人:新化县九条槽铜钨矿业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新化县九条槽铜钨矿业有限公司二矿区0.1699平方公里的采矿权(采矿权证号:C4300002009123220100560)。
2 兰州黄河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26,904.54 0.00 1,517,971.67 3,544,876.21 张掖市昆仑物资供销有限公司、陈利君、陆美 /
3 甘肃世纪朝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7,999,999.96 209,903.39 0.00 5,623,683.31 13,833,586.66 甘肃震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火怀忠、石晓兰 /
4 甘肃玛雅房屋装修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8,521,948.83 247,299.79 0.00 5,788,338.69 14,557,587.31 兰州大洋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周洪军、惠联英 /
5 甘肃省福乐塑料厂 43,670,000.00 40,768,397.80 0.00 18,703,588.06 103,141,985.86 / 1、抵押人:甘肃省福乐塑料厂;抵押物:位于兰州市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以及位于天水市的40亩工业用地使用权。2、抵押人:兰州市化工轻工总公司;抵押物:位于兰州市民主西路83号的2150平方米办公用房。3、抵押人:甘肃省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抵押物:位于兰州市静宁路1480平方米办公楼、兰州市自信路2号1862平方米办公楼及回收仓库、兰州市自信路3号1862平方米办用房、兰州市西固区2500平方米仓库、兰州市西固区2100平方米仓库。
6 张掖市博瑞脱水蔬菜有限责任公司 12,150,000.00 13,970,387.50 0.00 8,354,740.95 34,475,128.45 / 抵押人:张掖市博瑞脱水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位于张掖市甘州区党寨镇合计21057.82平方米工业土地/8393.98平方米地上房产/12套机器设备。
7 甘肃千年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2,400,000.00 3,012,200.00 0.00 1,027,905.00 6,440,105.00 / 抵押人:甘肃千年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位于张掖市高台县南华镇33156.2平方米工业土地/5216.58平方米砖混楼房和平房/17件机器设备
  合计 156,741,948.79 60,025,504.57 0.00 77,802,727.68 294,570,181.04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4年4月20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相关法律文件、相关权利证书记载为准;抵押资产相关数据以权利证书记载为准。4、兰州大洋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债权项下新化县九条槽铜钨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证的有效期已于2018年1月30日届满,是否能够正常续期存在不确定性,且该采矿权为其他债权一并设定了最高额抵押,具体情况投资人可自行尽调了解;5、甘肃省福乐塑料厂不良债权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投资人可咨询尽调了解;6、张掖市博瑞脱水蔬菜有限责任公司不良债权项下部分抵押土地被当地政府收回并改为划拨用地,具体情况投资人可自行尽调了解。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hamc.com.cn)或《金融时报》查询,或与有关人员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马强、徐任乔,联系电话:18993070304/1389346920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先生,联系电话:0931-8500288。

  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至:2024年5月20日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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