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其拥有的宁夏锦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 |
孳生利息 |
垫付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名称 |
抵押物 |
1 |
宁夏锦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828,448.37 |
9,995,590.53 |
5,777,894.46 |
172,517.00 |
35,774,450.36 |
石嘴山市尉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边永义 |
锦远房地产名下位于大武口区经七路以东、纬六路以南滨海家园项目面积为15117.54平方米在建工程及984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4年2月29日。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4、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5、表格仅列示本金余额,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以协议和裁判文书等文件计算确认为准。
二、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招投标、公开竞价及公开转让等。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951-305955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0951-3059559。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