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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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编号:农银淄批转(2023)00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二级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3年1月31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序号 |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欠息 | 其他债权 | 担保人 |
1 | 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 | 89200000.00 | 1800282.77 | 306600.00 | 淄博宝恩皮具有限公司、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淄博新宇集团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 |
2 | 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 | 39500000.00 | 1115891.24 | 140300.00 | 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淄博新宇集团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 |
3 | 山东齐凯塑业有限公司 | 2348331.74 | 940545.69 | - | - |
合计 | 131048331.74 | 3856719.70 | 446900.00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其他债权余额,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3-2224792
联系地址:淄博市柳泉路168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师先生 联系电话:0531-86059741、0531-86059752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三路8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