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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处置

浙江GN公司不良债权处置案例

  内容摘要:

  中国华融通过积极协调债务人、法院、地方政府等多方关系,在主动消除排污权等资产处置障碍的基础上,多方推介、积极尽调,引入具有资源整合能力的产业投资人,不仅实现单户的超额债权收益,而且帮助盘活了企业闲置资源,实现了项目的增资、复产。主要亮点:一是创新性地推进了当地排污权拍卖先例;二是引入产业投资者,盘活了闲置资源,促进项目改造复产。

  项目背景:

  2015年,中国华融收购了J银行对GN公司等25户债权,其中GN公司债权的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的排污权、工业房地产以及机器设备。受让该户债权以后,项目组经过现场走访,发现该企业仍具备复工能力,同时通过分析该债务人的行业情况,发现该企业出现资金短缺问题主要是因为受到全球稀有金属行情的影响,导致前期投入与后期产出不成正比,最终引发资金链断裂,实际控制人铤而走险导致受到法律的制裁。综合分析认定该债务人整体情况尚可,抵押物维护较好,项目组在推进抵押物司法拍卖以及债权转让两种处置模式的同时,积极做好厂区内抵质押物的维护工作。

  处置方式:

  1、积极介入,消除处置障碍。因GN公司在当地属于大型企业,各种债权债务关系极其复杂,工业房地产被其他外省债权人查封,首封权问题导致地方法院一直无法启动司法程序。华融项目组介入后,通过公司平台进行多次沟通协商,首封债权人终于同意移交首封权,推进了司法处置进度。

  2、多方推介,寻找合适投资人。顺利解决首封权问题后,项目组经过与大量意向投资人的接触了解,筛选出具有较明确购买意向的投资人GP公司,并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GP公司对并购类似于GN公司既拥有机器设备又拥有排污权的企业有着迫切的需求。分公司分析出其有着较为真实以及迫切的购买意向,同时购买GN公司资产出于自用目的,并非投资,故让其通过司法拍卖程序较为符合其目前的现状,同时为了扩大资产处置信息的消息面,项目组果断决定推动抵押物的司法拍卖程序。

  3、创新处置模式,实现三方共赢。项目组在与法院共同推进司法处置的过程中发现,之前该地区尚无对排污权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处置的先例,但本案中排污权才是意向买家关注的热点,如果不将其纳入司法拍卖范围内,其余资产处置难度较大。为此,项目组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法院多次沟通协调,当地法院最终同意将排污权纳入拍卖资产范围并且取得环保部门的配合,成功解决了排污权处置模式的难题,该案例也开创了该地区通过司法途径处置排污权的先河。

  案例启示:

  1、分类管理,制定合理的处置计划。GN公司虽然为工业企业,但有较为独特的行业特殊性,在企业出现问题之前,它在钴镍行业排名位于全球的前几名,有着庞大的客户资源以及丰富的生产经验,我司项目组根据其特殊性,对症下药,制定了合理的处置计划,发挥“金融+实业”组合拳效应,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引入具有资源整合能力的实体企业,尤其是行业内龙头企业,提升资产价值,使得该债权抵押物的价值能够充分展现。

  2、消除障碍,提升资产价值。GN公司于2014年便开始停产,J银行因首封权问题导致一直无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而我方介入后利用公司平台数次与首封权人进行沟通,最终使当地法院取得首封权,顺利启动对GN公司名下资产整体处置工作,提升了资产价值。

  3、摸清意向买家的购买意图,制定处置方案。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引入具有资源整合能力的实体企业,尤其是行业内龙头企业,提升资产价值。GP公司作为意向买家,多次从上海到分公司进行商谈,项目组分析GP公司的真实意图为购买抵质押物,对于债权转让较为排斥,故通过司法拍卖程序较为符合双方的利益。

  4、与投资人做好沟通工作,同时提升优质服务,解决投资人的顾虑,有助于推进处置工作。GN公司位于上虞区杭州湾工业园区,为国家级工业园区,入园企业需要符合管委会的标准,GP公司作为外来企业,并未与上虞区杭州湾工业园区管委会有过接触,项目组了解该情况后,主动陪同其与管委会领导接触商谈,共同商讨在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问题,在最终处置过程中得到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实现了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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