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与阿克苏地区财政局签订的Y-2008005号《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和保证人的债权、担保债权及相应从权利依法转让给阿克苏地区财政局。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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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本金 |
保证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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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纺织品公司 |
234.53 |
阿克苏地区商业总公司 |
另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十二团签订的Y-2008003号《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和保证人的债权、担保债权及相应从权利依法转让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十二团。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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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本金 |
保证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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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十二团财务科 |
14 |
和静县毛纺厂 |
自公告之日起,请相应债务人及保证人向上述债权受让人履行相应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08年4月16日的本金余额,借款人和保证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 2008年4月18日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