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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公司长春办”)拟于2007 年6 月5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下列资产,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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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债务人 |
资产额 |
地址 |
参考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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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大安灯饰有限公司投资垫款和吉林市信托投资公司吉海金融租赁公司抵入房产 |
4122 |
深圳市、海口市 |
186.5 |
债权 |
二、竞买方式
有意竞买者请在2007年6月4日北京时间16:00前,向华融公司长春办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竞价文件。
具体时间、地点见《竞买须知》,如有变动另行公布。
三、禁止参加竞买的人员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相关事项
1.买受人将享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该资产所拥有的权利,华融公司不再保留对这些资产的权利。
2、上述资产权益均按现状处置。
3、本竞价公告不构成实质性签约承诺。
4. 本次竞价活动的公证机构: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
对排斥、阻挠和异议的举报电话:0431-88922280
五、联系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917号
邮编:130061
电话总机:0431-88922233
资产状况咨询:田世恩 总机转3021
徐 滨 总机转2031
索取竞价文件:徐 瑛 总机转2205
王晓东 总机转2211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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