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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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拥有对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人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截至债权转让基准日2019年7月22日(即债务人破产受理日),债权当金余额20,000.00万元,综合服务费、利息、垫付费用等合计为24,899.51万元。中国华融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一次性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19年7月22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
当金 |
综合服务费、利息、垫付费用等 |
担保措施 |
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 |
24,899.51 |
1、对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路东侧2539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16000万元当金及其综合服务费、律师费、诉讼费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对吴君胜持有并提供质押的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在9600万元当金及其综合服务费、律师费、诉讼费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对罗君持有并提供质押的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在800万元当金及其综合服务费、律师费、诉讼费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对吴玥葳持有并提供质押的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在1600万元当金及其综合服务费、律师费、诉讼费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对吴菊鹏持有并提供质押的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在1600万元当金及其综合服务费、律师费、诉讼费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6、吴君胜对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罗君、吴玥葳、吴菊鹏、朱传华对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欠4000万元当金及其综合服务费、律师费、诉讼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等按主债务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上述债权及其从权利等一切权利一并转让。
3、债权及其担保的具体情况以原债权人与债务人、各担保人签订的合同、相关权属证件、法院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债权、担保物现状为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查看有关资料。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胡经理,联系电话:0551-62616257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俞经理,联系电话:0551-62619966。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