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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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贵州省福明置业有限公司的两户债权资产,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过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三、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
四、其他情况
我分公司已提起诉讼并胜诉,本公告发布前,案件正在执行中。
五、公告期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幸女士
联系电话:0851-85536171
传真:0851-85504533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102号富中商务大厦23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0851-8550502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1年9月2日
附件:债权清单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欠付重组债务 |
欠付重组宽限补偿金 |
迟延履行金 |
计算基准日 |
计算依据 |
担保人 |
抵质押物 |
1 |
贵州省福明置业有限公司 |
153,505,035.78 |
182,963,866.31 |
25,927,974.91 |
2021/8/21 |
(2018)黔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 |
郑榕,张平 |
瓮安县华都嘉苑现房及在建工程41121.45平方米;福明置业实际控制人郑榕所拥有的福明置业60%股权质押 |
2 |
59,089,583.40 |
70,481,195.06 |
9,685,091.73 |
(2018)黔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 |
郑榕 |
瓮安县华都嘉苑现房及在建工程5,098.69㎡和居住用地21,735.58㎡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迟延履行金余额,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前述金额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实际诉讼执行信息为准。
3、以上内容我分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