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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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资产招商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拥有对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不良债权资产,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招商:
一、债权资产情况
基准日:2020年12月14日 单位:人民币 元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担保情况 |
1 | 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 | 55,834,055.55 | 1.抵押物:(1)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金龙岛”项目184762.0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2)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金中海蓝钻小区共计631.27平方米房产。 2.保证人:南京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祝金龙。 |
2 | 南京市龙昌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44,000,000.00 | 1.抵押物:(1)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金龙岛”项目184762.0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2.保证人: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祝金龙。 |
3 | 南京市龙昌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2,450,000.00 | 1.抵押物: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金龙岛”项目184762.0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2.保证人: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南京金庭贸易实业有限公司、祝金龙。 |
合计 | 152,284,0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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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如有误差,以相关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为准。2.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罚息等,以相关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国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处置方式
拟采取公开转让方式处置。
五、风险提示
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六、其他
1、如投资者有受让意向,请与我司直接联系。
2、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0898-6674677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898-66719311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53-1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