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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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拥有对宝兴县金兴石材有限公司(资产相关情况详见附件),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单位:元
资产分布地 |
债务企业名称 |
本金 |
利息(含罚息、复利) |
代垫费用 |
资产类型 |
担保物 |
保证人 |
雅安 |
宝兴县金兴石材有限公司 |
37,840,000.00 |
33,880,191.17 |
0.00 |
债权资产 |
1、宝兴县金兴石材有限公司以位于宝兴县灵关工业集中区,厂房面积2906.17㎡、工业土地面积10557.85㎡提供抵押担保;2、费剑锋以个人名下位于宝兴县五龙乡鱼洞子工业土地面积11056.6㎡提供抵押担保;3、费剑锋以个人所持有的宝兴县盛朋酒店有限公司股权200万元,王建英以个人所持有的宝兴县盛朋酒店有限公司股权3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4、宝兴县金兴石材有限公司以位于宝兴县灵关工业集中区厂房内的库存大理石板材34094.82㎡、荒料215.88㎡提供质押担保;5、宝兴县金兴石材有限公司以位于宝兴县陇东大沟大理石矿采矿权提供质押担保。 |
费剑锋、王建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注:以上债权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资产可能存在瑕疵,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或分批次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有限期限: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含发布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征询或异议。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段女士、袁先生 联系电话:028-86516570、028-86513960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先生:028-86516555 专用电话:028-8651655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