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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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云南景泰绿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泰产业)、云南皓诚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诚实业)债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整体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20年1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 本金 |
重组宽限补偿金 |
违约金 |
整体债权 合计金额 |
担保措施 |
1 |
云南景泰绿色产业有限公司、 云南皓诚世纪实业有限公司 |
12,979.00 |
15,847.57 |
17,563.76 |
46,390.33 |
(1)由皓诚实业名下位于曲靖市子午路以西、长兴路以北的20,785.50㎡(约合31.18亩)净地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由梅耀天(5%股权,折合100万元出资额)、王敏(95%股权,折合1900万元出资额)持有的皓诚实业共计100%股权(折合2000万元出资额)进行质押担保; (3)由昆明本润经贸有限公司、云南中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由景泰产业实质控制人闫泰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处置方式及公告期
本次处置为整体处置。
债权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欧阳先生、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467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37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