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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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信阳宏润冷冻加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及数量
对我方拥有的信阳宏润冷冻加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转让。截至利息计算截至日(详见下表),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贷款行 |
债务人名称 |
本息合计 |
本金 |
利息 |
利息计算截至日 |
担保措施 |
工商银行 |
信阳宏润冷冻加工有限公司 |
1498.89 |
1497.65 |
1.24 |
2016.9.9 |
1.抵押:债务人名下位于信阳市平桥区龙江大道和光明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面积29.52亩,房产建筑面积6721.27平方米)。 2.保证:曹运保及配偶孙洁、曹运光及配偶陈凤平、曹运宏及配偶陈晓玉、曹运良及配偶张启华、曹运兵及配偶王爱红。 |
农发行 |
4685.65 |
4212.26 |
473.39 |
2018.4.20 |
1.抵押:债务人名下位于信阳市平桥区龙江路东段北侧工业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面积21.22亩,房产建筑面积8357.57平方米);机器设备325台。 2.保证: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万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省龙头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曹运兵及配偶王爱红。 | |
合计 |
6184.54 |
5709.91 |
47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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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利息计算截至日后的利息、罚息、复利等依据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计算。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收益、费用等按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投资人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4月11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西大街136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孙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19131、0371-55619127
传真:0371-5561910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赵先生:0371-5561917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