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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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简称“华融山东分公司”)与山东华恒商用厨具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山东Y15170115-2号),华融山东分公司已将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依法转让给山东华恒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华融山东分公司现公告通知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山东华恒商用厨具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
货币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序号 |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
基准日 |
本金 |
利息 |
其他债权 |
担保人 |
担保物 |
1 |
山东欧德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1日 |
220 |
12.04 |
2.95 |
山东省博兴县广达工贸有限公司、李光国提供保证担保 |
无 |
合 计 |
220 |
12.04 |
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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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9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清单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