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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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18年9月25日上午10:00时在郑州市黄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东南角同鑫商务803室举行拍卖会,对委托人拥有的河南金源大酒店有限公司、开封市鼓楼区红丽商贸有限公司2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截至公告日,标的债权情况如下: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万元) |
利息(万元) |
利息计算截至日 |
保证人及抵押物 |
河南金源大酒店有限公司 |
3955.00 |
40.53 |
2016.12.1 |
抵押物为开封市恒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开封市长风花园4号楼B段的商用房(抵押物建筑面积8941.27平方米,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1316.62平米一并抵押)。保证人:张银、赵勤峰。 |
开封市鼓楼区红丽商贸有限公司 |
1166.00 |
32.81 |
2016.12.1 |
抵押物为开封市恒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开封市长风花园4号楼A段的商用房(抵押物建筑面积3267.81平方米,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863.17平米一并抵押)。保证人:李红红、王晓丽。 |
上述债权资产的具体情况、担保人以及担保人的担保金额等以合同为准。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在利息计算截至日之后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利息、费用按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资产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本次拍卖参与竞拍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9月21日16时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成交者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拍卖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详情咨询电话:152371662990371-66375998
河南浩林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