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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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单户债权,我公司拟对以上债权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如下: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债权资产情况
转让标的:该笔债权截至公告日的债权本金余额为304,644,593.60元,暂计至基准日2018年7月20日的利息为3,171,420.56元及自基准日至转让日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等一并转让。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罚息、复利合计 |
债权合计 |
担保方式 |
担保措施 |
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
304,644,593.60 |
3,171,420.56 |
307,816,014.16 |
抵押+担保 |
(1)39000万元并购贷款项下: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在26000万元以内提供瑞德二矿采矿权抵押,股东刘燕及配偶王改香、鄂尔多斯市天瑞国际陆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950万元流动贷款项下:提供瑞德二矿采矿权第三顺位抵押,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400万元流动贷款项下: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通过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与并购贷款和4600万元流动贷款在26000万元以内提供瑞德二矿采矿权第一顺位抵押。 (4)4600万元流动贷款项下: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天瑞国际陆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通过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与并购贷款和2400万元流动贷款在26000万元以内提供瑞德二矿采矿权第一顺位抵押。 |
备注:以上债权及担保资产分布地区为鄂尔多斯。
1、拟转让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等一并转让;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上述债权情况及描述事项若与事实不符,以签订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及法院确权为准。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提示,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将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单独或与其他资产一并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拍卖、公开竞价、挂牌转让等。
自2018年9月17日起至10月19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4号金融大厦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471-5180556
李先生,联系电话:0471-518055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6981004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18年9月17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