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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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下称我分公司),现拟依法处置以下《债权清单》所列的396户债权,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债权情况
此次拟处置债权共计456笔、396户,截至2017年7月31日,债权本金合计861,055,408.67元,债权利息合计478,214,332.07元,债权本息合计1,339,269,740.74元。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现状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买受人欲了解债权具体情况请联系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依法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四、其他事项
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8年6月14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与该债权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请有意受让该债权的买受人及时与我分公司联系。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9-8953920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9-89539122。
注:1、清单列示的债权根据现状进行转让,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含罚息、复利等)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有效法律文书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上表中列示的利息等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有关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债权情况若与事实不符,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债权清单》详见附件。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附件:债权清单.xlsx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