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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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拥有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截至2017年12月20日债权总额115371582.37元(其中:本金99890425.17元,利息15481157.2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担保人名称 |
1 |
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 |
73196761.58 |
11975097.58 |
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鲁能菏泽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李克军、王月梅、朱新启、于长梅 |
2 |
微山县方正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19800000.00 |
2817004.61 |
微山县南四湖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山东亨洁医用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力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张善涛、宋旭慧、张红雨、王敦海、张凯 |
3 |
山东万之隆实业有限公司 |
3918093.59 |
349620.42 |
邹城市金镇门窗铸造厂、李福政、李新、李振、赵伟 |
4 |
山东镒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975570.00 |
339434.59 |
山东铭盛重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余良武、段传清 |
总计 |
99890425.17 |
15481157.20 |
—— |
注:上述债权本金、对应利息、罚息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并转让,借款人、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文书计算,具体以竞价相关文件约定为准。上述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处置方式:我分公司拟将上述债权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分户、整体或与其他资产一并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按竞价文件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2018年3月16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于先生、董女士
联系电话:0531-86059739、86059766
传真:0531-8605973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31-86059727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三路89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