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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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拥有对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武定分公司债权,我公司拟以公开转让或协议转让等处置方式对上述债权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债权资产情况
债权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债权余额(单位:元) |
担保方式 |
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武定分公司 |
14,093,210.79 |
1.林权:《云南省林权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书》【(2013)015号,2013.12.02】: 武林证字(2009)第2910004900号、第2910004898号、第2910004899号、2910004897号; 2. 林权:《云南省林权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书》【(2013)016号,2013.12.02】: 武林证字(2009)第2910004918号、第2902004045号、第2902003874号、第2910001787号、第2902003873号; 3、房屋:昆明市房权证官字第200628349号,建筑面积102.56平方米,坐落昆明市金实小区6109幢2单元602号; 4、房屋:昆房权证(官渡)字第200926506号,建筑面积274.85平方米,坐落昆明市江东小康城AC座1单元1001号; 5、房屋: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0241321号(共有权证号20021901),建筑面积130.65平方米,白龙寺佳园小区阳光坪1幢1单元101号; 5、保证人: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钱鑫、王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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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093,21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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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提示,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处置方式
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武定分公司1户债权单户转让,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协议转让等。
自2017年9月22日起至10月11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联系人:常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799;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38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678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