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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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昆明兆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恒基创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对红河红运花半里房地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共计2笔债权,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金 |
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 |
整体债权余额 |
担保措施 |
备注 |
1 |
昆明兆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恒基创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4,700,000.00 |
122,987,242.86 |
297,687,242.86 |
1、昆明兆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天融域5号地块的31345.01㎡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2、曲靖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孙静持有的昆明兆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49%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3、云南中天世纪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云南合泰丰实业有限公司、昆明红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闫泰丞及配偶苏菀娜中布、闫政柏及配偶万晓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已申请诉讼程序 |
2 |
红河红运花半里房地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31,308,500.00 |
2,989,961.75 |
34,298,461.75 |
1、“红河商业中心”7,856.69㎡在建工程抵押; 2、袁东及其配偶、云南云润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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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提示,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分笔、整体或与其他资产一并进行处置。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7年10月24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35;袁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93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李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678。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