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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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拥有对湖南坤宇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该债权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受让),拟依法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权金额:截至2017年4月13日,本金余额人民币52,829,073.68元,利息余额人民币3,265,220.58元。
债权担保措施:抵押担保:1、以李璟宇名下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建湘南路289号定王台书市大厦第四层部分商业用房、长沙文化广场大厦第11层部分办公用房和第12层办公用房作抵押,总面积为2533.06㎡;2:以湖南省纺织供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西路3号总计为5502.11㎡的房产作抵押;3:以湖南坤宇重工集团福坤油缸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平江市平江工业园的厂房总计面积为25010.28㎡的房产作抵押。保证担保:李新春、成红卫及何晓辉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有效期限:自2017年 9月18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止;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和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31-8484501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76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731-84845005。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