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8

  我分公司拥有对浙江盘峙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及从权利。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述三户债权本金余额102699820.42元,利息161731575.03元,代垫费用478709.00元,债权详细情况如下:

  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余额 利息 代垫费用 保证人 抵押物 备注
1 浙江盘峙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23381364.52 44478341.93 0.00 任国定、祁崇霄 抵押物1:浙江盘峙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东山头工业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抵押物产权证号为舟房权证定字第1140919号,建筑面积7675.67平方米,土地面积32426平方米(48.63亩),最高额抵押金额1985万元。
抵押物2:浙江盘峙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东山头船台、船坞及海域使用权为借款提供抵押,最高额抵押金额28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构筑物为1座长123米,宽25米的10,000吨级船台,1座长98米,宽25米的2000吨级的船台,1座5000吨级的船坞;机械设备共三项,为额定起重量10、60吨和50吨3台龙门吊;海域使用权2项,宗海面积1.901公顷,包括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等用海(1.7466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0.1544公顷)。
 
2 浙江汇鑫建设有限公司 61020328.32 90705761.44 478709.00 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聚鑫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聚鑫置业有限公司、何火种、李金芬  
3 慈溪国贸大厦有限公司 18298127.58 26547471.66 0.00 潘省丁
原债权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以下简称“原债权银行”)未起诉保证人潘省丁,且在债权自原债权银行转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再转至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两次转让过程中未对潘省丁进行公告催收。我分公司受让债权后,对保证人潘省丁进行了公告催收,但存在对潘省丁的诉讼时效可能已经届满、对该个人保证人已经脱保的法律风险。  

 

  备注:本金、利息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三户债权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毛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 0571-87832181、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6895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林女士  0571-8783675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