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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虽然世界范围的重组并购浪潮正在悄然消退,我国的重组并购浪潮却正在形成。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当前重组并购市场上出现的几个主要特征,阐述了我国即将掀起重组并购浪潮的成因。其次,论文重点分析了AMC在重组并购市场中的特殊地位及其不同于一般企业的角色定位,提出了AMC的重组并购战略思路。再次,论文从金融资产划分种类、并购主体的性质和行业相互关系等不同角度,对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重组并购模式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最后,论文剖析了利用重组并购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且分别针对AMC、国有企业、民营和外资企业、地方政府以及AMC的主管部门,提出了如何抓住重组并购浪潮机遇,促进不良资产处置的建议。 关键词:重组并购 AMC 不良资产处置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以美国经济为火车头的世界经济陷入衰退和世界主要股市的持续下跌,席卷世界范围的第五次并购浪潮也日趋萎缩。然而,我国经济在稳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化建设过程中却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新一轮重组并购浪潮即将形成。同时,管理着一万多亿元金融不良资产,涉及十余万户企业的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的不良资产处置进程也正在提速。此时,研究如何利用我国当前正在逐步形成的重组并购浪潮机遇,加快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速度,对于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及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即将掀起重组并购浪潮 (一)我国重组并购市场的主要特征 目前,与世界第五次并购浪潮的退潮趋势相反,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新兴市场正在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重组并购浪潮。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组并购的规模和数量快速增长。 根据全球并购中心的统计显示,在2002年1~11月底,涉及国内上市公司的并购交易总成交金额为508.6亿元,并购交易的总成交数量为636笔,总体上呈现出逐月上升的趋势。从单笔并购规模上看,发生在2002年6月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资产收购交易金额就达103亿美元,在2002全球并购事件中排名第六。根据美国波士顿公司的估测,我国的并购额在过去5年里以每年70%的速度增长,目前我国已成为亚洲第三大并购市场。 2、外资并购开始活跃。 随着我国加入WTO时间表的推进,我国的外资流入继续呈现高速增长势头。然而,多年来外资流入的最主要形式始终是新建投资,跨国并购的比重仅占5%左右,这与全球跨国并购规模约占全球直接投资80%的比重相差甚远。可喜的是,随着我国外资并购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外资通过并购手段进入中国市场呈上升趋势。2002年大规模并购事件频频发生,例如,美国新桥投资斥资15亿元购买深发展15%的股份,成为深发展的控股股东;汇丰保险集团以6亿美元认购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达10%;印尼三林集团持有中远置业集团45%股权,间接控制A股上市公司中远发展。这一系列外资并购活动说明,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将会越来越多地选择并购方式。 3、民营企业成为并购市场上的一支生力军。 近年来,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退民进”战略的实施,民营企业逐渐在并购市场上大显身手,成为我国并购市场上的一支主流力量。尤其在2002年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后,方向光电、成商集团等一大批上市公司国有股获得财政部批准转让给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通过并购控股或参股上市公司的热情高涨。民营企业入主上市公司,既为我国的证券市场和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有利于民营企业打破某些行业的进入壁垒,有利于我国的产业结构和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 4、战略性重组将逐步成为主流。 通过分析2002年发生的上市公司大规模并购案例可以看出,这些并购普遍具有重组力度较大、企业转型较为彻底的特点,并以行业整合和提升企业竞争力为主要目的。比如“一汽”并购“天汽”、华源集团间接控股上海医药等等。这些以企业战略为导向的实质性重组,将逐步取代粉饰报表的财务性重组和配合二级市场炒作的虚假重组,从而可以真正实现并购重组的协同效应。 (二)我国重组并购浪潮的成因 正如王巍等一些学者所预言的那样,2002年成了“中国的并购元年”,我国新一轮重组并购浪潮正在形成。那么,为什么在世界范围的重组并购处于退潮之际,我国的重组并购故事却频频上演、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呢?我们认为,这可以主要归因于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和世界经济低迷是掀起我国重组并购浪潮的根本原因。 国外学者奥普勒与韦斯等人的研究成果表明,随着经济周期的变动,宏观经济变量的变化对企业并购活动也产生周期性变动。上一世纪的5次全球范围的并购浪潮也表明,并购浪潮的潮起潮落与经济的繁荣和衰退相伴而生。 随着近年来经济全球化的演进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GDP持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吸引了大量外资。同时,随着我国并购市场环境的逐步改善,外资进入中国将会更多地采用并购的方式。而且,最近两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济低迷,也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大量寻找高投资收益的资金流向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的中国。 2、重组并购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搭建了重组并购浪潮得以形成的平台。 随着我国重组并购活动的日趋活跃,多部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在2002年相继推出。其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配套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进行了详尽的规定,这标志着一个较为完整的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证监会、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则构成了我国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政策体系。上述这些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使得我国的并购环境更为宽松,并购行为有章可循,从而为我国的重组并购浪潮构筑了有力的法律框架和操作平台。 3、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外资、民营资本的兴起为重组并购提供了难得机遇。 党的“十五大”,尤其是“十六大”以来,我国的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在许多竞争性领域,国家和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有利于“国退民进”、加大国有资本转让的扶持政策。与此同时,民营经济异军突起,外资企业大量涌入,民营资本和外资成为了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强大动力。同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调整也为民营和外资企业提供了难得的并购时机,从而使其有条件通过并购重组突破行业壁垒,实现低成本扩张。 4、重组并购方式和手段的不断创新以及中介机构的日趋成熟推动了并购浪潮的兴起。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很完善,以往的并购活动主要是采用协议收购、资产划拨等方法为主,而国际上通用的换股、要约收购等方式很少被使用。随着并购主体的多样化和并购行为的市场化、国际化,多种与国际接轨的新的并购方式将被广泛采用。比如,在2002年中,青岛啤酒通过向AB公司发行定向可转债的方式来实现并购,类似这种并购方式的创新大大提高了并购的可操作性。再如我国资本市场上出现的MBO收购也正方兴未艾。随着资本市场和重组并购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信托业的整顿完成和各种基金的迅速增长,重组并购的融资手段也将日趋多样化,从而为并购方式创新和并购浪潮的兴起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近年来,我国的券商和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获得了快速发展,执业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再加上国外投资银行和咨询机构的大批进入,保证和推动了我国重组并购业务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开展。 二、AMC在重组并购市场中的特殊地位 自从1999年我国组建华融、长城、信达、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时起,这四家AMC就具有着特殊的法律地位,由此也决定了AMC在我国重组并购市场中的特殊地位。 1、AMC拥有巨大的重组并购资源。 四家AMC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高达1.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这些资产遍及全国各省市县区,分布在机械、冶金、化工、纺织等几乎所有行业十余万户企业。从资产形态上看,AMC拥有的金融资产既有数千亿的债转股股权,也有企业以资抵债的实物资产,而比例更大的是企业债权;从资产规模上看,既有单笔资产达数亿、数十亿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股权,也有单笔几百万、几十万元的中小企业债权;从资产质量上看,既有不少资不抵债的企业,也有大量扭亏为盈、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从产业特征上看,有些资产分布于传统行业,也有些资产分布于高科技和朝阳产业。因此,AMC有着一般公司所无法比拟的重组并购资源。 2、利用重组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重要性越来越得到重视。 为了最大限度地回收金融不良资产,减少损失,根据2000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AMC具有对所收购的不良资产进行包括资产重组在内的多项金融资产处置手段。然而,AMC成立三年多来,资产处置的手段仍以折扣变现、拍卖招标和债转股为主,而通过重组并购方式处置金融资产的比例仍然很小。尽管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我国重组并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无疑是其主要原因。可喜的是,2002年一系列并购相关法规陆续出台,从而为我国重组并购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可以规范操作的平台。对于AMC来说,随着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进度的加快,折让、拍卖等常规金融资产处置手段的边际效率将呈下降趋势。另外,随着政策性债转股工作的基本结束,AMC利用重组并购手段处置不良资产的积极性正逐步得到提高。重组并购业务在金融资产处置中的比重和意义将有所提升,并有望成为AMC未来的核心业务。 3、AMC与有关企业和各级政府有着良好的关系背景。 由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管理和处置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这些不良资产是由几大银行1996年以前的逾期、呆滞和呆帐贷款形成;同时各资产管理公司的员工主要是从剥离资产的银行中抽调组成,因而AMC与其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企业保持着多年的客户关系,他们对企业的情况较为了解。这一现象减少了AMC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增强了彼此的信任和相互支持,从而有利于企业资产重组活动的开展。 另一方面,AMC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它不仅依法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同时肩负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重任。无论是从国有商业银行与各级政府的历史渊源,还是从当前国家赋予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使命来看,AMC都具有与各级政府基本一致的目标取向,这使AMC在参与地方的国有资产重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与各级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4、金融不良资产具有较大的资源整合增值潜力。 必须指出的是,金融不良资产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劣质资产。人们常说的所谓不良资产的含义是指资产质量不好,价值不高;而金融领域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的不良贷款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股权或抵债资产。判断金融资产的“良”与“不良”关键在于分析该资产的价格与其真实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金融资产的价格主要由市场来决定,而其真实价值则是动态变化、难以确定的,对于不同的投资者来说其价值可能有很大差异。由于金融不良资产主要是由于资源的错误配置而造成的,因而如果这些资源重新找到了其应该配置的位置,就可能成为优良资产。针对金融不良资产而采取的有效的重组并购恰恰就是某些并购企业点石为金、变废为宝的最佳手段。 对于AMC来说,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和变现速度、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是其主要目标。AMC所属的许多资产如果经过有效的产业整合将具有相当大的增值空间。对于投资者来说,只要其低价收购的金融资产能够成为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有用资产,产生预期的收益,那么这些所谓的不良资产便将成为优良资产而为其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 此外,在针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的重组活动中,有关各方可以享受到许多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从而可以降低重组成本,增强重组并购的效率和吸引力。 三、AMC的重组并购战略思路与角色定位 (一)AMC的重组并购战略思路 面对我国即将掀起的重组并购浪潮,重组并购作为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手段应该得到足够重视,它将直接影响到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以及AMC未来的发展方向。根据AMC在重组并购中的特殊地位,AMC利用重组并购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整体战略思路应该是:以提升金融不良资产价值为核心,摸清资产情况,理清资产类别,通过企业内部的资产重组和企业外部的行业整合,积极探索利用重组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新途径;加大股权退出力度,开展市场营销吸引外资、民营资本介入,通过重组并购优化和调整不良资产的配置,最终实现不良资产处置价值的最大化。 (二)AMC在重组并购市场中的角色定位 AMC在重组并购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AMC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并购主体,因此明确AMC在重组并购市场中应扮演的角色,对于研究如何利用重组并购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AMC作为专门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国有独资金融机构,这一公司性质决定了AMC参与重组并购的直接动因与生产型企业不同,它既不是为了寻求扩大公司规模,也不是为了进入某个市场,而是为了提升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并实现最终变现。由此决定了AMC在大多数重组并购活动中的角色既非并购主体,也非被并购主体,而通常充当金融资产的出让方。比如,AMC持有某企业的股权或者债权,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出让给第三方,这样并购方就可以通过收购AMC股权或者债权的方式介入该企业,实现其控股、参股或者成为其债权人的企业重组战略目标,而AMC则可以顺利实现股权退出或者债权变现。此时,AMC在重组并购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介质作用。 其次,AMC可以在持有债权或者股权的企业内部进行资产重组,通过对企业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包括采取资产剥离或者企业分立等手段,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改组改制,突出企业的主营业务,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良企业可以推荐其上市,从而大大提升金融资产的价值和资产变现能力。 再次,AMC不仅持有大量不良债权,同时还持有五百多户国家重点企业实施政策性债转股后的股权以及一些商业性债转股企业的股权,所以AMC兼具投资控股公司的功能。这样,AMC不仅可以简单地作为企业重组并购的媒介,也可以经过策划主动实施战略性行业重组,一方面可以在金融资产培育成熟时再行转让,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AMC实现向金融控股集团方向发展。 此外,AMC直接或间接持有多家上市公司的债权或股权,这些上市公司绝大部分业绩较差,属于“问题”类公司。利用资产管理公司的政策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大对这类“问题”公司的重组力度,无论对于处置不良资产,还是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利用重组并购处置金融资产模式分析 利用重组并购处置金融资产没有固定的模式。AMC成立几年来,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已经使用了多种重组方式,并且一些创新性的处置金融资产的重组模式正在不断推出。这里,我们对AMC处置金融资产可以运用的主要重组并购模式做一简要分析。 1、根据金融资产种类划分。 AMC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和实物资产三种类型。 首先,根据债权的变动,广义上的重组方式包括:债务的折扣变现、以资抵债、债务更新、债务资产置换、债务协议转让、债权转股权等方式。上述针对债权的各种重组方式在近年来AMC进行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已经得到了广泛使用,并已经成为主要的处置方式。 其次,根据股权的变动,广义上的重组方式包括:股权回购、股权协议转让、股权要约收购、股权资产置换、股权转债权以及股权托管和公司托管等方式。其中,股权回购在商业性债转股之初被作为债转股的条件之一普遍被采用,但由于具体实施的困难,现在较少继续采用。股权协议转让是当前AMC股权退出的主要方式,因为随着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逐步建立,这一方式的市场化平台逐步搭建;而且这一方式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可以吸引外资和民营企业突破行业壁垒,快速实现其成本扩张战略。股权要约收购仅限于上市公司中,AMC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数量有限,而且这一方式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也较少采用,因此AMC通过这一方式进行股权退出显然很难实现。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越来越趋于成熟,也有可能会出现要约收购AMC股权的现象,上海复星对南京钢铁的要约收购案已经对此做了有益的探索。股权资产置换以及股权与债权互换经常成为对亏损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的主要方式,一般通过上述重组可以实现向绩差企业注入优良资产,并减轻其债务负担的目的。公司托管对于AMC控股的企业来说应该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模式,因为AMC不具备对其所属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人力资源,难以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而通过签订合约托管给行业内资质较高的企业进行管理,则可以实现股权价值的保值和增值,并可在条件成熟时将股权转让出去。股权托管与公司托管的主要区别在于不构成企业控制权转移,而AMC可以通过托管协议从受托方获得固定收益,这种方式对于AMC的非控股企业更为适用。华融公司将其持有的新疆库尔勒纺织公司的股权托管给新疆科创投资公司就是此类资产重组一个成功的经典案例。 另外,根据资产的变动,可以进行资产置换、资产与股权或者资产与债权转换等多种重组方式。 可以预见,随着AMC债权处置速度的加快和债权比重的迅速减少,围绕股权的重组将越来越成为金融资产处置的重要方式。 2、根据并购主体的性质划分。 首先,根据收购金融不良资产主体的股权性质划分,收购主体主要包括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随着我国加入WTO时间表的推进,许多竞争性行业加大了对外资的开放程度,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纷纷抢滩中国市场。而且,随着国有资产战略布局的调整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外资和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的浪潮正在形成,从而提供了利用重组并购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的难得机遇。 其次,根据参与金融不良资产重组的企业是否上市,可以分为上市公司重组、拟上市公司重组和非上市公司重组。其中,上市公司重组由于其社会影响较大,加上资本市场为公司重组提供了便于操作的平台,因此这类重组行为在AMC的资产处置中备受重视。比如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深中华的重组以及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郑百文的重组等都引起了社会各界和证券市场上广大投资者的极大反响。另外,AMC对持有股权或者债权的企业进行改制重组设立股份公司,通过公司上市可以大大提升AMC的股权价值以及债权与股权的变现机会。 此外,MBO在我国国有资产退出过程中也是一种方兴未艾的并购模式。AMC可以充分利用这一重组方式,加快实现股权退出和债权转让。 3、根据行业相互关系划分。 根据这一划分标准,并购方式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横向并购的目的是指通过优势企业吞并劣势企业,或者“强强联合”,实现资本在同一生产、销售领域集中,实现抢占市场份额和最佳经济规模的目的。纵向并购是指处于同一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又可分为“前向并购”和“后向并购”,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协同效应。混合并购的主要目的则是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单一行业的经营风险。AMC既可以通过上述三种并购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或者债权,从而帮助并购主体实现对AMC资产管理范围内企业的收购目的,也可以主动采取上述并购方式进行较大规模的行业整合,通过提高资产管理范围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提升金融资产的价值。 应该指出的是,在实践中,除了上述三种企业间的并购方式外,企业内部,尤其是集团企业内部的资产重组更多地被AMC所采用。 此外,AMC可以利用的重组并购方式还有战略性重组、报表性重组、杠杆收购等等。近年来,战略性重组在资本市场上已逐渐取代报表性重组而成为主流,因此,AMC进行上市公司重组时的着眼点一方面应该放在如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重组上,而不要寄希望于仅仅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就可以摘掉ST、PT帽子;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借此转让手中的不良债权或股权。由于在我国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目前杠杆融资收购还难以付诸实施。 五、利用重组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问题 1、AMC在投资手段和业务范围上具有天生缺陷。 在2000年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中,AMC未被赋予投资权力,也不允许开展资产管理范围以外的资产管理业务,这就大大束缚了AMC进行重组并购可运用的手段和操作空间,限制了AMC在重组并购中的地位和角色,遏制了其进行主动性重组并购的积极性。 2、AMC在债转股企业的股东地位和权利难以真正实现。 债转股企业及其地方政府在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往往忽视AMC的利益和股东权利的行使,这既体现了企业和地方政府观念上未能及时转变,也说明了AMC对股权管理和处置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结果导致了债转股企业股权收益难以实现,股权退出十分困难,AMC充当重组并购媒介的作用也难以得到主动性发挥。 3、AMC的考核方式和激励机制不尽合理。 财政部对AMC的管理采取收支两条线,考核指标主要是收现多少,奖励标准则只对债权处置收现额给以提层奖励,而对股权退出变现不实行奖励。显然,目前对AMC实行的这种考核方式和激励机制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从回收资产价值最大化的角度进行处置,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利用重组并购等多种手段处置金融资产工作的开展。 4、金融资产定价十分困难。 企业估值历来是重组并购中的核心问题和难点,而对于金融不良资产的定价就更为困难。如何真实估价金融债权或股权,并寻求AMC与主动并购企业以及被并购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往往成为并购谈判成败的关键。 5、下岗职工安置以及并购后的企业整合难度较大。 由于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较多富余人员,而收购企业通常为外资企业或民营企业,一旦收购成功,必然要大规模裁减冗员。因此,如何安置下岗职工就成为重组并购谈判时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很可能直接造成并购活动的搁浅。另外,当外资或民营企业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以后,如何对原国有企业进行并购后的资源整合、管理整合以及企业文化整合,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并购后的效益和并购活动最终的成败。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当前重组并购市场上出现的几个主要特征,分析结果表明,尽管以世界发达国家为代表的第五次并购浪潮正在消退,而我国新的重组并购浪潮却正在形成。重组并购浪潮即将形成的主要原因归因于我国持续稳定的高经济增长、重组并购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产业结构和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步伐的加快、外资的涌入和民营资本的兴起以及重组并购方式和手段的不断创新等方面。 接下来,本文从AMC丰富的重组并购资源、重组并购手段的受重视程度、AMC与企业和政府的关系背景以及金融不良资产的巨大价值提升空间等多方面分析了AMC在重组并购市场中的特殊地位,从而决定了AMC在重组并购中不同于一般企业的角色定位:(1)AMC参与重组并购的目的是为了提升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并实现最终变现,因此AMC通常充当金融资产的出让方,是重组并购的介质和搭桥者;(2)AMC可以在持有债权或者股权的企业内部进行资产重组,通过对企业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而大大提升金融资产的价值和资产变现能力;(3)AMC兼具投资控股公司的功能,因此,AMC也可以主动实施战略性行业重组,从而促使AMC实现向金融控股集团方向发展;(4)对AMC直接或间接持有债权或股权的“问题”类上市公司的重组,将大大有利于树立AMC品牌。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AMC进行重组并购的战略思路应该以提升金融不良资产价值为核心,通过积极探索和利用重组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新途径,优化和调整不良资产配置,加大股权退出和吸引外资、民营资本的介入力度,最终实现不良资产处置价值的最大化。 另外,本文从金融资产划分种类、并购主体的性质和行业相互关系等不同角度,对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重组并购模式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同时,本文还剖析了利用重组并购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本文的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AMC必须紧紧抓住当前我国重组并购浪潮即将兴起这一历史性机遇,提高利用重组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重视程度,尽快成立专门的重组并购部门,改变目前缺乏统一协调的局面,统一制定重组并购战略并策划实施大型行业性整合活动;将重组并购业务确定为AMC的核心业务发展,这项业务的广泛深入开展,将对AMC未来能否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产生深远影响。(2)AMC根据公司的金融资产状况和分类,制定和实施有利于金融资产价值提升和处置效率提高的重组并购战略;通过有重点地实施主动性行业并购整合,借助控股企业实施战略性并购,由此避开AMC不能直接投资的限制,最终实现不良资产快速处置、优良资产重组升值的目标。(3)加大利用重组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创新和金融资产的市场营销力度,大力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强AMC资产管理范围内上市公司的重组并购,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成功重组树立AMC的品牌。(4)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重组并购手段和AMC处置不良资产这一契机,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加强与AMC的合作,尽快搭建起畅通的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加快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步伐。(5)民营和外资企业应该积极参与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利用低成本收购AMC股权或债权的方式突破某些行业壁垒,实现低成本扩张战略;将民营和外资企业的市场活力与金融资产的资源优势相融合,盘活不良资产。(6)AMC主管部门应当赋予AMC在重组并购中的直接投资权,放松对AMC的业务束缚,改进对AMC的考核方式和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AMC利用重组并购等市场化手段提升金融资产价值、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文章来源: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博士后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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